管理机构

“贝加尔湖之门”特别经济区的管理

俄罗斯联邦政府

俄罗斯联邦政府一一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

伊尔库茨克州政府

伊尔库茨克州政府一一伊尔库茨克州经济发展部

“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

管理公司一一“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

授权

授权:

  • 俄罗斯联邦的主体:

- 对经济特区境内的项目文件和工程勘察结果进行国家审查;
- 记录经济特区常驻机构登记册;
- 根据常驻机构的要求或应有关当事人要求,从经济特区常驻机构登记册中提取摘录;
- 监督经济特区常驻机构实施经济特区活动实施协议;
- 根据2005年7月22日第116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内容约定活动执行的协议;
- 作为国家用户,为经济特区内的领土编制规​​划文件,以及创建该区域的工程、运输、社会、创新和其他基础设施,由联邦预算、俄罗斯联邦实体预算、地方预算负担费用,除非俄罗斯联邦立法另有规定。

  • 地方政府:

- 给个体企业家和法人实体发放施工许可证,以及在经济特区境内设施建设或项目重建的委托许可。

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的职能

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的职能:

  • 在经济特区的创建、运营和管理方面内制定统一的国家政策,包括拟定提案,以规定的方式制定、协调和提交联邦法律草案和监管法律法规;
  • 以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方式和范围管理经济特区。
伊尔库茨克州经济发展部的职能

伊尔库茨克州经济发展部的职能:

  • 组织,协调和开展在伊尔库茨克州境内创建和发展经济特区的活动;
  • 为经济特区的创建和功能为目的制定通用的概念;
  • 形成参与在伊尔库茨克州建立经济特区的的竞标申请;
  • 吸引常驻机构到经济特区来;
  • 编制在伊尔库茨克州经济特区的外部和内部基础设施的建设提案和融资提案。

股份公司“特別經濟區”伊爾庫茨克“

管理公司 - JSC“經濟特區”伊爾庫茨克“

管理公司 - JSC“經濟特區”伊爾庫茨克“

管理公司的职能

管理公司的职能:

  • 保证在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对象和其他项目的建立;
  • 保证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的功能;
  • 吸引经济特区的常驻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包括实施创建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活动;
  • 制定经济特区计划草案并提交给授权机构批准;
  • 管理在经济特区内的土地和其他房地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