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在经济特区境内的活动是根据公私伙伴关系的原则执行的。 通过“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国家提供资金为在《贝加尔湖大门》经济特区内建立工程和运输基础设施。常驻机构投资建设商业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基础设施。

“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

招商引资

《贝加尔湖大门》经济特区的建立是为了发展其境内的旅游基础设施。所以国家为本经济特区赋予经济特区特殊的法律地位,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些减税和优惠。

除了税收和财政激励措施外,常驻机构还可以使用政府资金(电力,供暖,供水,污水处理,互联网)建设的基础设施,以及为实施自己项目得到长期租赁土地的可能性。

基础设施建设

使用国家资金建设的网络工程基础设施位于常驻机构用地的边界附近。这为常驻机构公司提供了以优惠条件与“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的工程网络进行技术连接的可能性,从而可以降低项目成本。

连接基本建设对象与工程技术支持网络的技术条件的发布,是根据“建设中对象(重建)的连接(技术连接)实施条例“和《贝加尔湖大门》经济特区的工程技术基础设施网络的受电设备实施的。 公用网络的连接点位于常驻机构用地的边界附近。

2018年“伊尔库茨克经济特区”股份公司建造了供水和污水管网,以连接山前和沿海地区的常驻机构项目设施。

地区管理

经济特区管辖本区域来确保旅游休闲类型《贝加尔湖大门》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经营。

法律基础